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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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对被告武汉南华高速船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职工破产债权129750.3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武汉南华高速船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4 |
| 发布日期 | 2020-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