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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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常州市金高布业有限公司 常州天溢纺织整理有限公司 常州吉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常州吉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常州市金高布业有限公司、常州天溢纺织整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等财产3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代理审判员杨川川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李晓萍 |
| 裁判日期 | 2018-12-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