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华银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鄂0106民初3050号

原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志高,董事长。

被告***。

原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姜黎

人民陪审员李景泳

人民陪审员刘静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刘一娴

书记员孙嘉欣

裁判日期 2019-02-21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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