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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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华银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鄂0106民初3050号 原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志高,董事长。 被告***。 原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姜黎 人民陪审员李景泳 人民陪审员刘静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刘一娴 书记员孙嘉欣 |
| 裁判日期 | 2019-02-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