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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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西双版纳拓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支付尚欠工程款19345843.14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西双版纳拓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1800元,由***负担218988元,由西双版纳拓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2812元。保全费5000元,由***负担。鉴定费325000元,由***负担162500元,由西双版纳拓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62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