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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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武汉木田广告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日期 | 2020-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