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电子商务营业部 西咸新区易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甲马智慧物联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电子商务营业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甲马智慧物联有限公司车辆维修费2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甲马智慧物联有限公司车辆维修费、营运损失共计608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7元(原告甲马智慧物联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负担,于支付上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