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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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集盛星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常州市麦登橡塑化工有限公司 常州市信和金属构件有限公司 常州市向东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常州麦迪化工有限公司 常州厚德化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王勇(居民身份证号码:)持有的集盛星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权601490股归买受人魏和娴(居民身份证号码:)所有。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魏和娴时转移。 二、买受人魏和娴可持本裁定书到工商管理机构办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8-12-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