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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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徽之星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安徽徽之星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支付租车费28000元、违章罚款125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自2020年6月2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66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