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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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高邮市人民法院(2019)苏1084执1814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高邮市东方邮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二年内),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执行,案号立“执恢”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19-12-07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