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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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福建省南安市悦达纸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宝洁公司(TheProcter&GambleCompany)第11214847号、第13624165号、第156863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被告福建省南安市悦达纸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在被控侵权纸尿裤的包装上及宣传中使用“香港帮宝适(国际)妇幼用品有限公司”及“香港帮寳藡(國際)婦幼用品有限公司”字样;

三、被告福建省南安市悦达纸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与原告宝洁公司(TheProcter&GambleCompany)“帮宝适超薄干爽纸尿裤”和“帮宝适超级棉柔纸尿裤”包装设计相近似的商品包装;

四、被告福建省南安市悦达纸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宝洁公司(TheProcter&GambleCompany)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00元;

五、驳回原告宝洁公司(TheProcter&GambleCompany)

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600元,由原告宝洁公司(TheProcter

&GambleCompany)负担5600元,被告福建省南安市悦达纸品有限公司负担10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宝洁公司(TheProcter&Gamble

Company)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福建省南安市悦达纸品有限公司、被告***、被告安徽欧童进出口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1-15
发布日期 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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