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1324执恢1200号

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裴军、王学文、丁前中、杜华:

申请执行人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裴军、王学文、丁前中、杜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支付51079.00元,本院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全额自动履行了本案债务。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泗洪县人民法院(2019)苏1324民初361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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