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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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13民初2301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户籍地济南市长清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军,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户籍地济南市长清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户籍地济南市长清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顾业友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刁梅冬 |
裁判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日期 | 2020-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