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13民初2301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户籍地济南市长清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军,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户籍地济南市长清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户籍地济南市长清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顾业友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刁梅冬

裁判日期 2020-07-14
发布日期 20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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