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廊坊天利休闲制品有限公司 霸州市亿龙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霸州市天利制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霸州市亿龙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廊坊天利休闲制品有限公司、霸州市天利制管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3334元减半收取计11667元,由原告霸州市亿龙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承担。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