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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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充市天乙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蓬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川R×××××号车辆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两年; 二、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他行为。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