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路碧阳国际城10幢1单元14层3号的住宅房屋进行查封,【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黔(2019)毕节市不动产权第00××57号,建筑面积为116.61平方米】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在查封期内,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内,被执行人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限被执行人***在十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对查封房屋进行评估、拍卖。

裁判日期 2020-03-18
发布日期 20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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