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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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路碧阳国际城10幢1单元14层3号的住宅房屋进行查封,【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黔(2019)毕节市不动产权第00××57号,建筑面积为116.61平方米】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在查封期内,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内,被执行人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限被执行人***在十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对查封房屋进行评估、拍卖。 |
裁判日期 | 2020-03-18 |
发布日期 | 2020-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