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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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0302民初11547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年*月**日生,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告知其交纳诉讼费用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罗文渊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张帅 书记员张玲 |
裁判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日期 | 2020-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