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支行 泗洪永泰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泗洪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代偿款324594.86元及利息(以324594.8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9年1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68元,保全费217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6168元。 |
| 裁判日期 | 2019-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