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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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宁市民康德实业有限公司 汕头安联厂房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宁市新立辉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19-08-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