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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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宁市润启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源鑫实业有限公司 普宁市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普宁市国英学校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异议;对广东源鑫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的办公楼1-8层、仓储1-6层、附属楼1-2层、仓储1-7层的建筑面积共26030.85平方米的房地产,进行带租拍卖。 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