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宁市润启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源鑫实业有限公司
普宁市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普宁市国英学校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异议;对广东源鑫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的办公楼1-8层、仓储1-6层、附属楼1-2层、仓储1-7层的建筑面积共26030.85平方米的房地产,进行带租拍卖。

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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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9-11-11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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