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国泰集商(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集钧(上海)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集商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集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集钧(上海)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集商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泰集商(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集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18800元的财产;

二、查封申请人王某1名下坐落于天津市红桥区××的房屋。查封期限为三年。

查封期限届满前需要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10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23
发布日期 2020-10-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