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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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返还原告***借款27000元,支付实现债权费用2000元,支付利息(其中15000元自2019年7月2日起按照年利率16.27%计算,12000元自2019年7月5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5元,减半收取262.5元,财产保全费310元,共计57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日期 | 2020-1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