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返还原告***借款27000元,支付实现债权费用2000元,支付利息(其中15000元自2019年7月2日起按照年利率16.27%计算,12000元自2019年7月5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5元,减半收取262.5元,财产保全费310元,共计57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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