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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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威海美美家红木家居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鲁1091民初483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105万元,并自2017年4月27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欠款金额,按月息2%的标准支付利息;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73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2350元,***负担561元,***、***负担1178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22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日期 | 2020-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