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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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鲁1091民初483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105万元,并自2017年4月27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欠款金额,按月息2%的标准支付利息;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73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2350元,***负担561元,***、***负担1178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22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15
发布日期 20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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