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恒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兰考县华第商砼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担保人兰考县华第商砼有限公司名下的车牌号为豫B×××××的长城牌小型轿车,查封期限为两年。在查封期间,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二、冻结被申请人河南恒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冻结期限为两年。在冻结期间,不得转移被冻结的财产,不得对被冻结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6-0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