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查封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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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辉煌建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黔0522执935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贵州辉煌建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林,系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陈家金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贵州辉煌建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作出的(2019)黔0522民初6132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贵州辉煌建筑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贵州辉煌建筑有限公司至今仍未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被执行人***有位于贵州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二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 一、查封被执行人***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如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张凯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 高雪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