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洛阳德翰矿业有限公司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栾川县丰汇矿业有限公司
河南墨琳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2018年10月8日原告洛阳德翰矿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探矿权转让协议》及2019年1月7日签订的补充协议、2019年4月12日签订的补充协议2为有效协议。

二、被告***、栾川县丰汇矿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履行协助《河南省栾川县高坡铅锌矿详查》(证号T4***20)探矿权过户报批义务,向原告洛阳德翰矿业有限公司(或矿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应有其制作的法律文件,过户费用由洛阳德翰矿业有限公司与***承担。

案件受理费500元,由被告***和栾川县丰汇矿业有限公司各负担250元(先由原告垫付,待执行中一并返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13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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