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06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创诚盛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云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多彩压型板有限公司
北京富民恒盛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多彩联榆万丞彩钢房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变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9)京0115民初22213号民事判决为北京云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多彩压型板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连带给付***补偿款548647.97元。

二、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300元,由北京云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多彩压型板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9300元,由***负担3100元(已交纳),由北京市多彩压型板有限公司负担3100元(已交纳),由北京云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100元(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29
发布日期 20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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