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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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喀什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新3101民初2769号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喀什市。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喀什市。 原告***与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年9月16日立案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婷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张静 |
裁判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日期 | 2020-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