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2020)吉0881民初1352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23000元及利息(以23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8年10月26日起至实际偿还完毕时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32元,由***负担188元、***负担144元;保全费366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64元,由***负担375元、***负担28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08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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