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锡市汇吉通快递有限公司 武汉宝山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214执1736号 无锡市汇吉通快递有限公司: 武汉宝山物流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汇吉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吉通公司)与武汉宝山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山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汇吉通公司申请执行的标的金额为840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扣划宝山公司名下银行存款840000元并发放给汇吉通公司。至此,汇吉通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214民初643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对宝山公司已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均予以解除,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