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无锡市汇吉通快递有限公司
武汉宝山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214执1736号

无锡市汇吉通快递有限公司:

武汉宝山物流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汇吉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吉通公司)与武汉宝山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山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汇吉通公司申请执行的标的金额为840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扣划宝山公司名下银行存款840000元并发放给汇吉通公司。至此,汇吉通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214民初643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对宝山公司已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均予以解除,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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