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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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佛山市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604执12637号 冯敏莹、佛山市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冯敏莹与佛山市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604民初2461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本院以(2020)粤0604执12703号案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本院扣除执行费50元后,将8324.19元退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已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