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风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永济市贵丰电机电气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西安风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永济市贵丰电机电气有限公司支付维修费267175元并承担违约金53435元; 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40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6033元,原告负担374元,被告负担部分于上述付款时间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16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