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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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君邦置业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新区粉朵菲家居饰品店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西安曲江新区粉朵菲家居饰品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定金65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西安曲江新区粉朵菲家居饰品店负担1425元,被告西安曲江新区粉朵菲家居饰品店负担部分与上述款项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19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