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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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首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3101执744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彭清兵、保靖县金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申请彭清兵、保靖县金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经自动履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院作出(2020)湘3101民初236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