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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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雪花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文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雪花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退还市场费用31,540元、支付违约金1,577元及利息(以31,54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9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13.96元,由被告***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缴纳。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313.96元,本院于本判决生效后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日期 | 2020-1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