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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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案件申请费1020元,由申请人***预缴纳。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