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延边仁和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汪清县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汪清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汪清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吉2424执98号

申请执行人:汪清县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秋波,经理。

被执行人:延边仁和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青容,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汪清县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延边仁和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24民再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汪清县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内容为: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物业管理服务费320,279.50元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6,104.19元、保全费3,520.00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24民再9号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本院在执行原判决过程中,已执行完毕。

本案执行结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予以结案。

执行员  李玉忠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齐 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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