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予强制执行栖社保令字〔2020〕第1号社会保险责令限期缴纳决定书内容。

二、限被执行人栖霞市xx有限公司于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25180.68元(邵颖12590.34元,谢召洋12590.34元)及利息、滞纳金(滞纳金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利息、滞纳金数额以补缴时核算为准)。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8-24
发布日期 2020-10-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