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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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晋中开发区燊宇物资有限公司 宁夏琪昌源煤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晋中开发区燊宇物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6800元,减半收取234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28400元,由原告晋中开发区燊宇物资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19-11-06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