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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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6民初26503号民事判决; 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沃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保险金30万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9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均由被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