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顺德力合智德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606民初25623号 原告:广东顺德力合智德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某1。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程,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广东顺德力合智德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日立案。原告广东顺德力合智德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广东顺德力合智德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宁瑞红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梁秀雯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