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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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合肥市杏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 合肥市杏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利达分公司 安徽盛徽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安徽盛徽置业有限公司、合肥市杏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杏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利达分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3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资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