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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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泽州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507元,原告已预交1502元,本院决定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253.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1
发布日期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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