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湖南达优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对被告湖南达优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金额为261,989.23元。 本案财产保全申请费1,830元,由原告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13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