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长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长治市金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申请执行人长治市屯留区环境保护局作出的屯环费字【2019】8号排污费缴纳决定书不准予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费50元,由申请执行人长治市屯留区环境保护局承担。

申请执行人若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7-13
发布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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