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岚县岚旺矿冶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岚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山西久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归还原告***所借用的煤炭750吨。 二、由被告山西久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煤场租赁费309600元。 三、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被告***负连带归还责任的诉讼请求。 上诉执行项目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执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6484元,由被告山西久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29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