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营广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505民初296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垦利区。 被告:东营广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淮河路198-3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079674322D。 法定代表人:成新林,执行董事。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东营广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立案起诉后未缴纳诉讼费,同时书面申请撤回对被告东营广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准许原告***撤诉。 审判员陈新利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 书记员张丽君 |
| 裁判日期 | 2020-09-11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