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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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充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浩瑞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原告四川浩瑞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充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签订的《借款协议》中的第6条、第7条; 二、驳回原告四川浩瑞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南充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5-17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