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成都百领筑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夹江分公司 成都百领筑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成都百领筑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夹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6643.7元; 二、被告成都百领筑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补充支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成都百领筑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夹江分公司、成都百领筑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