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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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矩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圆享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行圆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青岛行圆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优矩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欠款1651697.55元; 二、驳回原告优矩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410元,由原告优矩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745元(已交纳),由被告青岛行圆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966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青岛行圆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