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凯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青岛顺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青岛顺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3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郭仁伟所有的鲁B×××××凯宴小型越野车、鲁B×××××凯迪拉克车各一辆。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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